一、参展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法规,遵守组委会和会展中心的有关规定(包括本须知)。 二、进温州市区车辆应办理进城证。所有车辆应遵守市道路交通法规。施工车辆进入温州国际会展中心,由参展单位自行到温州国际会展中心办理施工车证后方可进入。 三、参展搭建人员请认真阅读<<布展施工规则>>,遵守其施工管理规定,保证展架电气、施工人员和展馆设施的安全。 四、参展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 五、展位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展单位不得擅自调换。 六、包装储存:展馆外放集装箱时,应遵守温州国际会展中心的规定;工具、自用电器、样本资料及贵重品均由参展单位自行保管。 七、组委会有权撤走、没收或移交处理参展单位被确认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展品、不得在规定时间内零售的商品。 八、未经组委会许可,任何参展单位不得中途或提前撤展。 九、除组委会认可的采访人员外,对展位、展品进行摄影、录像均应事先征得参展单位的同意。 十、展馆内严禁吸烟。 十一、本须知解释权属中轻博组委会。
一、各参展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本单位参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此规定,配合组委会共同做好展览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参展人员凭展览会统一制发的证件出入展馆,入馆时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参展证、工作证要按规定将参展人员姓名、单位逐项填写清楚,工作证严禁转让。 三、参展人员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保管好展览物品。小件贵重展品要指定专人看管,如丢失要及时向保卫组报告。 四、参展人员要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的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及财物,不要将大量现金带入馆内,防止丢失。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馆内,参展展品有易燃易爆的只能展出包装和图片。包装箱严禁在馆内存放,要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 六、馆内严禁吸烟。因吸烟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参展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不准随便移动或乱接用电线路,如因工作需要,应事先与组委会或会展中心任务取得联系,由其指定电工负责解决,并保证线路的安全。 八、要爱护馆内的一切设施,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准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不得遮盖,以防万一。 九、对声、光、电、灯箱设备的安装和联线,按温州市消防部门的规定,不得使用麻花线、要用双护套铜线及石棉垫制作。特装摊除有平面图外,还应提前报送剖面纸,特装修要用防火材料,使用木质易燃材料的要刷防火涂料,并符合防火要求。轩违反规定发生问题的要追究施工者或参展单位的责任。 十、施工、布展、展出期间馆内禁止使用明火。不得在馆内调漆和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进行清洗作业,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十一、从馆内往外大宗货物,需到保卫组开具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方可出馆。 十二、工作人员、参展厂商每天上午8:30分进入各自的展位,不准乱串。中午轮流吃饭,不得出现展品无人看管的现象。下午16:30分清馆,各摊位要对展品进行清点,整理检查有无丢失,然后与保卫组的同志一起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后离开展馆。 以上规定,请各参展单位传达到每一位参展人员并认真遵守。
按温州国际会展中心要求,为维护温州国际会展中心馆内外展览会施工秩序和保证展览会施工安全,各参展、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各特装位均须采用开放式布展,以不阻档他人视线为准,展台宣传音量适中,不得妨碍其他层位。9月25日前特装展位的布展须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办理施工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提供展台施工平面图、电路图、效果图。 3、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 4、设计人员、电工和其他特殊技术工种需提交国家颁发的技术证书复印件。展览开幕前组委会将对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组委会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拆除。 二、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会展中心的各项规定和有关安全消防条例,在施工中应执行下列规定: 1、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特装要用防火材料或刷防火材料,严禁使用油漆等易燃物。 2、在展馆搭建展台和铺设地台等,不准在墙面、地面、柱子上钻孔、打入钉子、划痕及粘贴残留性粘胶物。 3、展台搭建禁止遮档展馆内的消防栓和消防报警按钮,各展厅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4、在展厅内使用水泥、沙子、石头等特殊材料,须向会展中心申请。 5、禁止乱接拉电线,不得未加套管在搭建的展台中穿线。 6、如需在展馆吊挂物品,需经会展中心任务同意方可施工。 三、施工单位必须按实际施工面积和施工人数如实申报办理施工手续,严禁面积不符,一证多用。施工单位不得为其他单位代办手续。如有违反则给予罚款。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配带施工证件,服从施工管理办公室人员的管理,并配合工作。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应及时与施工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 六、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如发生问题组委会、会展中心及有关部门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
|
|